第六个幻觉:审判的存在
第六个幻觉:审判的存在
你们为了获得不足以分配的东西——包括神——所做的决定,让你们面临了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,就是:如何决定一个人是否具备了必备资格?而那些没有具备资格的人,又会发生什么事?
你们对这些问题的答案导致了“审判”的发生。
你们推论道,一定有某个人是最后的裁决者。既然是造物主设定了这些必备资格,所以似乎很合逻辑的,造物主也会是那决定谁具备了资格、谁又没有资格的那一位。
有很长一段时间,你们人类一直以为要取悦神,有些事你们必须做因为不取悦神的话,就会产生可怕的后果。
你们会得到这样一个结论是可以理解的。看看你们四周,有些人的生活非常顺利,而有些人则否。于是原始的心智问题,这是为什么?原始的心智想出了一个原始的答案。
命运是朝获得神明欢心的人微笑的。原来,必须满足的对象是神明,然后,神明会做出审判。各种形式的牺牲和祭典环绕着这个信念滋长,全都是设计来安抚那难以相处的神明。
在最早期的日子里,你们对“不足”的感受非常的强,以至于你们甚至想像神祗们在彼此竞争。有许多的神明得取悦,但往往很难记清楚要做什么才能令每个都快乐满意。
每个新的地球灾变、每次冰风暴、每次暴风雨、每个旱灾或饥荒或个人的不幸都被视为是某个神明没被满足的证据——或者有时候,是神祗们一直在彼此争战。
还有什么办法能解释发生的这些事呢?
现在,这些在古时升起的信念,两千年来已被精炼和澄清了。今天大多数的人已不相信有那么一长列必须安抚的坏脾气神明。今天大多数的人认为,必须安抚的只有一位坏脾气的神。
虽然看来,好像你们人类很久以前就已演化到超过创造出“我会逮到你”那种神的原始建构,但这些想法却继续主宰着你们星球上的神学。
在你们的社会里,神明的这种“复仇之神”的模式从未被人扬弃。你们会用个人与全球的灾祸做为其有效性的证据。甚至在最近,比如当你们的爱滋流行病发生时,包括一些宗教领袖在内,很多人都宣称,人生的不幸是神对人类个人或集体恶行的惩罚。
大多数的人仍然认为,我的确有设定“必备资格”,那是他们为了在人间和天堂有资格得到福报所必须去满足的。他们仍然觉得是有一个“审判”系统在决定,谁满足了“必备资格”,而谁又没有。
在另一方面,有些神学家则断然声明,不论他们做什么,都没有一个人能满足那资格。就算他们过的是很完美的生活,不犯错、不闯祸、没有任何过失,都没有用。
教诲宣告,这是由于每个人一生下来就不完美(有些宗教称这为“原罪”),甚至在他们开始生命之前,灵魂就已沾染了污点。
这污点是无法由这人所做的任何举动抹除的,纵使是真诚悔改的行为也没有,只能借着神的恩宠。他们又说,除非这人以一种非常特定的方式来到神的面前,否则神也不会应放这恩宠。这教诲宣称,我是个非常挑剔的神,我不会赐天堂的喜乐给一个不听从我的话的人。
据说,我对这点非常的顽固:不论人们有多好、有多慈悲、慷慨或仁厚,都不相干。他们有多后悔他们犯的过,做了多少补赎,都不相干。
真的,不管他们做了古往今来对这星球上生命的福利之最大贡献,也都不相干:只要他们没经由正确的(right)道途来到我的跟前、说正确的话语、相信正确的宗教,他们就不能坐在全能上帝的右手边(right hand)。
由于要求这种正确性,这个概念就可称为“公义”。(译注:上面几句全都出自right字,这是作者在玩文字游戏。)
既然人类成员相信,这是神在他自己和整个人类种族间设定的方式,因此人类也在彼此之间设定了一模一样的方式。
照着神的模式抄(很显然的,对我适当的,对你们也该适当),人们也在他们开始之前,在彼此身上放上了一个污点。如我已经描述过的,他们对那些有着“错误的”性别、肤色或宗教的人这么做。
他们也将之延伸到那些具有“错误的”国籍、邻里、政治追求、性取向,或其他任何他们选择去创造的“错误”的人的身上。在这样做时,人类是在“扮演神”。
你们说,没有错,这是神教你们像这样未审问便先判决的,因为是神将第一个不完美的污点入在你们的灵魂上的——甚至在你们还没有机会证明自己的对错之前,他已先判决了你们。
所以,这预断——即偏见——必然是没问题的,因为神可以接受,人又怎么会不可接受?
而为了什么理由,我在你们出生的瞬间就已宣布你们全都是不完美?教诲是这样说的:由于最早的人类是坏人,所以我那样做了。
所以我们看见你是如何又折回到前三个幻觉去合理化第四、第五和第六个幻觉。事情便是如此:每个幻觉制造出下一个,而每个新幻觉都在证明了之前的幻觉。
你们的文化故事说,当亚当和夏娃犯了罪,被逐出了乐园,也就失去了快乐及他们对永恒生命的所有权-——你们也随之失去了。
这都是由于我审判他们,而且不止是让他们落到一个局限与挣扎的人生,并且终究还会死亡(第四个幻觉)——而这些是在他们走错路之前都没经验过的。
在你们星球上所产生和存在的其他文化故事及神学,并没有都接受亚当和夏娃的这个剧情,但尽管如此,他们仍创造了自己的“必备资格”的证据。
大多数人都同意“在神的眼睛里,人类是不完美的。”的说法,而他们必须做些什么-如称为净化、救赎、开悟等,不论什么——以达到完美。
由于你们相信人类不完美,并且你们相信是由我这儿收到了这个特性,你们觉得就有完全的自由可将之传给别人。你们一向都期待别人如你们被告以我期待于你们的同一件事,就是完美。
于是事情便这样发生了:人类一生都在要求那些他们自己称为不完美的人类完美。首先,他们对自己这样要求。这是他们最先、也往往最昂贵的错误。
然后,他们施之于别人。这是他们的第二个错误。
他们使得自己或他人都再也不可能完全满足——那“必备资格”。
父母希望他们不完美的孩子完美,而孩子要求他们不完美的父母完美。
公民们要求他们不完美的政府完美,而政府要求他们不完美的公民们完美。
教会要求它们不完美的信众完美,而信众要求他们不完美的教会完美。
邻居要求他们不完美的邻居完美,种族要求别的种族,国家要求别的国家。
你们已接受了审判的幻觉这个现实,然后你们宣称,如果神审判你,你也就有权审判每个其他的人。所以你就审判他人。
尤其是,你们会急匆匆的去审判任何得到了假设只给完美的人的奖赏——美名、权力、成功——的任何人,而你们的世界会谴责它所发现到有最微小的不完美的那些人。
你们变得如此狂热,以到于在你们目前,你们使得人们真的不可能变成领袖、英雄或偶像——故此也夺去了你们社会上所真正需要的。
除非你们将自己由你们强加于彼此的审判,以及你们相信神强加于你们的审判中释放出来,否则你们是作茧自缚。
然而,为什么一个关于你们的单纯观察会让你如此不自在呢?单纯的观察到一件事是如此,真的就是“审判”吗?它不能只是个观察吗?如果一个人没有满足“必备资格”又怎么样呢?有什么关系吗?
这是人类开始问的问题。
所以很显然的,在第六个幻觉里也有瑕疵。这显示出“审判”这想法本来就是错的,但人们知道,在某个非常深的层面,他们不能放弃幻觉,不然某些非常重要的事会终止。
再次的,他们是对的。但,再次的,他们还是犯了同样的错误,就是不将幻觉视为幻觉,并以它本来应有的目的去利用它,反而,他们以为自己必须去修正那瑕疵。
为了修正这第六个幻觉,又创造出了第七个幻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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